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重庆市2008年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 |||||
科目/批次 |
本科第一批 |
本科第二批 |
本科第三批 |
高职(专科)一段 |
高职(专科)二段 |
文科 |
576分 |
510分 |
466分 |
444分 |
334分 |
理科 |
544分 |
488分 |
456分 |
430分 |
31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