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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7-13  文章来源: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  作者:未知

             青海省招办新闻发言人  尚玛

               (2009年7月12日)

  首先感谢省垣各新闻媒体的领导和记者同志前来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以下从三个方面就提前单独批次录取工作情况做一通报。

一、领导重视,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7月9日提前单独批次录取的高校开始投档录取,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省招办于7月8日召开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省招委副主任委员、省教育厅厅长王予波,省招委副主任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海平,省监察厅执法室处长潘锋,驻教育厅纪检组处长袁圣复及省招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大会。

  王予波厅长就做好录取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

  一、要牢固树立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的理念。招生工作体现国家意志,政府行为,是一项十分神圣的事业。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我们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录取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我省有近四万名考生参加高考,从人数和规模上讲是全省最大的人才选拔考试。我们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特别是在当前就业和人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设身处地地多为考生着想,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着想。有时一件小事办不好有可能酿成大事,平常事件有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甚至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招生考试部门是政府工作部门,是体现“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的重要部门,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仅体现个人形象和素质,更加体现了省招办、省教育厅的形象,从最根本上说,是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考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满意也是对党和政府的满意,招考工作人员要自觉的规范自我言行,时刻牢记办人民满意的招考事业的理念。省招办存在的价值就是替广大考生服务好、把好关,做好招考工作。

  二、所有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绝不越雷池一步。每个人头上都悬着一把法纪的利剑,任何人都不要试图和法纪做交易,必须要有警觉意识。

  三、要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决心查处一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要做到违规违纪事件有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允许任何歪风邪气的存在。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我们已成立了高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足,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招考工作的正面形象。招生考试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它具有双重性,一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压力更大了,责任更大了,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树立良好的招生考试形象提供了契机,我们做宣传工作的同志要正面宣传好我们的工作,以扎实的工作和有力的宣传赢得人民群众对考录工作的信任和满意。要把握好宣传舆论的导向,策划好一系列宣传活动,让群众及时了解录取工作,了解录取所体现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同时要让全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保证我省今年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王录伟主任就录取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他强调:为使今年高校招生更能反映公正、公开和公平,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做好今年招生录取这一关键环节工作,认真落实“阳光招生”工程,坚定不移地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按原则行事。坚持对招生录取工作遇到的重要事项通过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采取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全程、全方位的监督、监察制度。今年省监察厅派专人驻点全程参与录取各阶段的监督工作,省招办要服从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同时,也真诚欢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来监督我们的工作。

  同时,每一个工作人员要树立起四种理念:进一步树立为考生、为学校、为社会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保障安全、保障顺利、和谐圆满地完成录取工作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各工作环节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主动接受监督、监察的理念。录取工作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大事:一是坚持执行投档录取政策至上、原则至上;二是在投档、录取、审核中要做到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三是确保在信息公布前的保密状态;四是强化职能管理,分级负责;五是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及时受理考生的申诉,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招生录取工作中遵循的原则和政策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8】181号),和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青海省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青教招委【2009】31号)等文件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分类采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搞好考生信息的采集和确认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规范。报名、体检、志愿等信息一经考生签名确认并上报有关部门,不再作任何修改。考生、家长或有关录入人员必须为自己填报确认的信息承担相应的责任。要逐步扩大复征志愿范围,加大为考生服务的力度,要严格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坚持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部门及院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考生本人也要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高度负责,对完成投档程序后又申请放弃本人志愿而要求改录其它院校的,取消其改录或调剂录取的资格,确保公平公正。招生部门应将此类考生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记录。为了确保录取程序的公平、公正,省招办成立了招生调档组、招生录检组、招生综合组、招生宣传咨询组和招生行政组,调档工作中实行调档组、综合组、录检组、纪检组层层把关,主任审定制度,完善了调档审批程序。同时成立了以省监察厅、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录取中坚持了“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等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省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坚持了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原则。

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工作基本结束

  (一)、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武警〉院校本科,航海类,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体育(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小语种专业以及其它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于7月9日至12日进行。

  (二)、参加提前批次本科招生的共有108所院校,其中本省院校2所、外省市院校106所,计划招生1317人(文科340人,理科685人,其它292人),截止今天上午实际录取735人(文科173人、理科385人,其它177人)。下午录取工作仍然在进行中。

  (三)、这一阶段的录取主要有以下特点:

  1.招生类型多样。提前批次招生中既有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也有体育类专科;既有普通专业,又有艺术类专业,涉及到的投档控制线几乎涵盖了我省确定的各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有按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投档的,也有按军检、面试、政审合格名单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投档的;还有的学校强调对某些专业的投档按男女生比例和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或只招有志愿考生的;国防生和国家重点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属高校师范类本科的录取也在本批录取完毕。

  2.生源好、调档线高。

  3.首次归口招生部门管理、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的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和军队公安院校、师范院校、外语类院校和专业等受到考生的青睐,生源充足,考生热情高,基本上在一志愿高分段录满。华东师范大学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异常顺利,录取线高出重点线几十分。

  4.重点高校、名牌高校、二本层次军事院校的生源集中、扎堆现象突出,志愿内落选考生较多。其中,很多考生抱有在本批次碰运气,落选后仍有机会参加下阶段录取的思想。

  整个录取工作从7月9日开始,分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省内预科、公安和艺术类专科、一专、二专等7个批次进行,其中,一本批次、二本批次、三本批次实行复征志愿。8月18日录取工作将全面结束。录取期间在各州、地、县(区)都开通了高考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服务系统,其中省招办一楼服务大厅设立高考政策、录取状况查询、咨询点,考生和家长可以现场免费咨询(请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前来查询),  考生还可以登陆“青海招考信息网”等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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