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正常录取工作现已结束。按照国家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本科层次在正常录取工作结束以后不得再进行补录或换录、专科层次可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在本省未录取生源范围内补录的要求,我局拟在我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新生报到工作结束以后,根据新生报到的情况和学校的实际要求,于2009年9月下旬组织本省有关高校和未录取考生进行补录。具体的补录学校、计划、时间和办法届时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
海南省考试局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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