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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8月9日起五年制高职(3+2)网上填报志愿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8-08  文章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作者:未知

  今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首次在网上实时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8月7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明确了8月9日网报志愿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时间安排。今天,又公布了2011年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各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2011年五年制高职分盟市计划。

  据了解,公告中规定投档分(即实考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各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8月9日网上填报志愿。8月9日网报志愿开始,8月10日17时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8月10日18时网报志愿结束。在完成第一次志愿录取工作后,根据网上公布的剩余计划于8月13日早晨8:00点开始至18:00进行第二次网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不再受分盟市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选定任意一个学校和专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本次网报志愿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分盟市)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考生在网报志愿时要查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见《中招资讯》,也可在网上招生计划。还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中等学校招生”频道公告栏查看网报志愿期间公布的最新信息。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网上填报志愿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经常查看“中等学校招生”频道公告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2、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

  3、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4、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8月9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户口簿原件(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7、未尽事宜按《关于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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