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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解读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3-01-16  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作者:未知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

  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解决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人员进城务工,在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产生了随迁子女就地接受教育的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就地升学问题。国务院于2012年8月,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对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政策,要求各省市制订具体方案付诸实施。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多年来,我省较好地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上要求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就地升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解决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问题,对于保障其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稳定就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遵照国家规定,我省结合实际,积极且有条件地解决随迁子女就地升学问题。2010年,省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时,把“探索外省籍务工人员子女在我省平等参加高考”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设想;其后又将其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开展系统的调研工作。2012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研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的任务。

  可以说,这一《实施意见》是上下左右共同协商、集思广益的结晶。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下发后,我省就组织了专题调研,收集全国各省情况,并赴福建、上海等地实地考察;深入分析评估,分析我省基础教育阶段在校生情况特别是外省籍学生分布情况和变化趋势,分析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并进行风险评估;专题研究,召开全省市县教育局长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部门商议,和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两次共同研议,并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书面送有关厅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意见,面向全省所有市县教育系统书面征求意见,并赴宁波、义乌等地召开座谈会,还召集随迁子女比较集中的市县教育局长集中听取意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来务工人员、民工学校校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广泛听取意见;分别向省人大、省政协两个专门委员会做了汇报;向教育部做了汇报。这期间,省政府领导召集省发改、财政、公安、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对政策方案进行了讨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由教育厅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3.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实施意见》的形成考虑了哪些因素?

  (1)需要和可能的关系。需要客观存在,能否成为现实可能,就要分析我省流入地教育资源面临的压力和有利于缓解压力的因素。既要积极研究随迁子女就地升学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流入地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

  (2)本省户籍子女和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关系。处理好这对关系,关键是把放开的数量控制在办学条件、办学标准不下降的范围内。

  (3)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关系。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包括初中升高中和高考两个环节,涉及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关系。合理统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升学政策,对做好这项工作非常重要。

  (4)省和市县的关系。鉴于高等教育分省管理为主、基础教育市县管理为主的体制和各市县随迁子女人数、教育资源很不平衡的实际,做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工作,要既坚持全省统一制订高校招生政策,统一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又由各市县因地制宜设定随迁子女在本地的初中升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条件,这样做有利于切实落实市县责任和权利,有利于当地政府协调教育和经济发展。

  (5)近期和长远的关系。解决随迁子女升学问题,既要立足现实,又要面向未来,把握发展趋势,政策制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开始阶段各地设置相关条件可适度从紧。

  4.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政策何时公布实施?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由教育厅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012年年底前已经公布,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

  为切实做好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就地初升高工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的指导意见》业已下发。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市县有关实施方案须经设区市和省统筹备案后,在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5.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如何确定?

  全省统一的高考报考条件。经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者,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6.随迁子女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是指什么?

  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是指经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升入我省高中,具有完整的在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即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中间不可以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7.随迁子女完整的高中学籍是指什么?

  完整的高中学籍,是指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高中学籍,须符合我省统一规定,并在我省电子学籍系统中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即进行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高一年级开学后再由外省转入我省高中、高中段转到外省又转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学籍管理规定者,均不能算是具有我省完整的高中学籍。

  8.随迁子女如何进行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我省籍考生相同。随迁子女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行网上报名后,还需在我省统一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按报名文件规定,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9.随迁子女的高考录取如何规定?

  随迁子女与我省籍考生采取相同的考试和录取办法,享受相同政策待遇。

  10.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内高中转学是否影响参加高考?

  随迁子女在浙江省高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省内高中之间有过转学经历,不影响在我省参加高考。

  11.随迁子女的初中升高中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及义务教育政策相衔接,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初升高条件,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四个方面范围内考虑。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各地实际研究制定。

  12.随迁子女的初中升高中条件为什么由各市县制定?

  按现行发展教育的责任,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投入均由各市县负责;从实际情况看,各市县之间在外省籍人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布局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方面差异较大,接受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所面对的压力差异也很大。因此,初升高准入条件由各市县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利于实现责任、义务、权利的统一,有利于协调地方教育和经济发展,有利于综合解决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省籍学生的读书问题。

  13.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有哪些相关工作和配套保障?

  (1)深入开展教育需求和教育资源调查,准确掌握教育资源和随迁子女现状,科学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出发,及时研究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条件和办法,并加强政策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结合常住人口、教育资源情况以及发展趋势,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满足合理的教育需求,确保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3)各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省教育部门根据外省籍考生增加情况,在教育部的统筹下,加强与兄弟省市和有关高校沟通协调,适度增加高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的年度招生计划,切实保证我省高考录取率的相对稳定,同时,进一步完善转学、学籍等管理规定,规范招生秩序,切实防止和制止中考、高考移民现象发生;发展改革部门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及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推广完善居住证制度,准确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信息;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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