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招委〔2025〕3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体局),省属各高等学校: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统一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平稳。
2.严格考试组织管理。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进一步完善防范高科技作弊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六位一体”防护网建设,落实智能安检门全配备、无线电信号屏蔽全覆盖、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全落实、考场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查全覆盖、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全达标、降低考点内手机信号频率和限制手机网络自动优化等要求,进一步提升考试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考试安全与稳定。
3.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各市、县(市、区)招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平安高考”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卫生防疫工作。
4.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着力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要构建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强化态势感知,分级分类完善应急预案。要强化部门协同,积极推进信息共享、风险共研,防范化解苗头隐患。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高考期间,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应急指挥专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同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省招委。
5.深入开展诚信教育。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教育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在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考生和考务人员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违规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
6.完善工作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成果与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挂钩,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妥善解决参与命题、试卷监印、制卷、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是各级各类学校的责任,对需要作为考点的,以及需要抽调教师参加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二、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7.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不得擅自调整下达的计划或改变招生计划类型,不得随意更改高校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优质本科扩容工作。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安排。
8.继续实施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强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全面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健全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9.落实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政策。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要针对不同情况,逐级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加强高考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在中考报名、高中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违规招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
10.确保改革持续稳定。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后各项考试招生工作,精心制定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方案。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改革持续稳定。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科选考。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精心做好艺术体育类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确保有效衔接。
11.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高职院校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加强分类考试规范管理,严格制度措施,加大对高职院校组织考试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四、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1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等全过程监督。高校要严格执行经审核的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要加大违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3.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要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院系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失职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校考组织、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可请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14.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不得通过冬夏令营、资格初筛等方式开展与招生工作挂钩的违规考核活动,外派教师只能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不得单方面私下接触考生及家长,不得承诺录取考生或开展考核认定。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准确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和内容错误。
15.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运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6.强化正面宣传导向。要牢牢掌握招生宣传工作主动权,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高校要严守招生宣传纪律,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拓展线上咨询服务渠道,进一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要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的教育倾向。
17.做好志愿填报服务。推进“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强部省校相关招生信息共建共享和数据资源整合。持续完善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平台,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提升志愿填报服务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力度。要遴选部分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建设本地志愿填报咨询专家队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宣传预警,提醒考生谨防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的诈骗陷阱。
18.规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5年5月8日
附件: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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