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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5-31  文章来源: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作者:未知

政干〔2009〕68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2009〕136号《关于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2009〕137号《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今年34所军队(含武警,下同)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897名,52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431名。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未婚、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为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2009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在川招生工作,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发〔2009〕136、137号通知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川招考委〔2009〕2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招生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投档。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在川完成。如院校出现生源不足,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进行生源调剂,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划线类别为一类本科的军队院校,其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低于二类本科线。个别军队院校生源不足需跨省调剂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对调入四川的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军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计划跨省调整通知单》,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国防生计划不作跨省调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待第二年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统一部署从在校生中选拔。被录取到指挥类专业的国防生毕业时不得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将来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今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在川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于6月12日至6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市(州)军队院校招生政审、面试、军检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5日前公布。政治考核由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和体格检查由各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实施,当地招生、卫生、物价等部门积极配合。体格检查应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政治考核、面试不得收取考生费用,体格检查可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当地市(州)卫生、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对地震灾区考生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适当予以减免。军检结束后,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通知本市(州)招生办公室,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逐级通知考生本人。各军分区(警备区)将合格考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卡》整理完善并按报名号排序后,6月23日前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7月3日前将《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卡》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协助招生院校完成录取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7月6日前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报考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以及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果交招生院校,录取期间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做好相关工作。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表装入考生中学档案一并转递。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省、市(州)、县(市、区)招生部门与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安全完成今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在川招生任务。要加强现场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突发事件的人员引导、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场地必须是经抗震鉴定为“可使用”、空间较为宽敞、易于疏散的建筑,确保安全稳定。要严格执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过细做好不合格考生的解释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军区招生领导小组与各市(州)军队院校招生政审、面试、军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市(州)军队院校政审、面试、军检领导小组领导与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考生上访、退学等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要积极配合纪律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省军区招生领导小组将与招生院校联合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继续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号码分别是(028)86605565、86686230。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军区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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