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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10-11  文章来源: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作者:未知

  教学司函〔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及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以下统称学籍电子注册)以来,充分发挥学籍电子注册的管理功能,有效规范了高等学校招生办学行为,遏制了招生中介欺诈,维护了高等教育健康发展。2010年,要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全面地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大力宣传学籍学历管理政策,使学生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学籍学历事务管理,切实提升学籍注册的管理、服务效能。

  二、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复核工作

  1.严格复核新生入学资格,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复核力度。采取比对录取照片、复核档案材料等多种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对与在校生重姓名重身份证号(简称重名重号)的新生暂时不予注册学籍,待涉及重名重号的相关学校查明情况后再予注册。今年将研究生新生纳入重名重号清查范围。

  2.加强前置学历的复核。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进行前置学历的复核,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3.做好联合培养新生的电子注册。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双学籍,联合培养单位要做好上述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保证双学籍学生按时查询信息。

  4.启用普通高校新生招生数据报送系统。2010年起,启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数据报送系统”,省级招办通过该系统报送所有本专科高考录取数据,该系统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平台对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可即时查看录取数据报送、审核、运行轨迹(具体操作见学信平台)。充分利用好招生数据报送系统,督促生源地省级招办及时补报有关录取数据,不留遗留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学年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必须全面准确地填写学年电子注册信息。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的完善性,是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学司〔2008〕21号文件要求,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网上按时、准确、全面地标注完整的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为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打好基础。

  2.做好新设专业学生转专业注册。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新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2010〕7号)精神,新生或本科二年级在校生转入文件列140个新设置专业的,在学籍电子注册时实时在学信平台上进行转专业操作,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按文件要求填写。

  四、强化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及信息查询

  根据工作安排,2010年普通本专科学生录取数据将分别于9月中旬、10月初登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研究生新生录取数据已登录上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高校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对新生报到材料逐一查验,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均要于10月底完成,专科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11月底完成。各高校要指导督促学生及时查询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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