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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12-27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贵州民族学院成立于1951年,是省属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贵州省重点建设大学,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等级。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有硕士研究生专业6个,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普通本科专业47个和6个专业方向。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文学、史学、法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工学8大学科门类,其中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校级重点学科9个,学校以本科专业为主,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贵州省、湖南省、河北省、江西省、江苏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安徽省、广西、内蒙古、重庆市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代码:10672。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

  1.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5900元/年含音乐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6200元/年含声乐、器乐、作曲)

  3.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6200元/年)

  4.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6200元/年)

  5.美术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5900元/年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6.艺术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5900元/年含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民间工艺美术)

  7.动画(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6000元/年)

  8.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6000元/年)

  9.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12000元/年)

  10.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2011年开设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预科学制一年文理兼招学费3000元/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含音乐表演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美术设计类(美术学、艺术设计),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高考的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学生经过一年的文化、专业学习,考核合格后,升入相关的本科专业学习。

  (三)高职(专科)

  1.音乐表演(高职学制二年文理兼招学费4800元/年)

  2.舞蹈表演(高职学制二年文理兼招学费4800元/年)

  3.空中乘务(专科学制三年文理兼招学费10000元/年)

  二、考试内容、体检及报考要求

  (一)本科

  1.音乐学(含音乐普修、民族音乐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音乐普修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2)民族音乐学

  考试科目:①命题创作及音乐常识笔试;②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作曲)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作曲);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作曲:作曲理论及歌曲创作笔试;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只招收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

  ①少数民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以一项为主)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②视唱练耳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分别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分别单独计分,考生须对应填报志愿。

  4.舞蹈学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形体测试、模仿、舞蹈表演。

  5.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6.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面试:现场抽题,根据题卡提供之关键词,作编导创意,考官提问,时间控制在3-5分钟;

  (2)笔试:先组织观看视频,然后在150分钟内考生完成两个部分的考核:①撰写1000字左右的视频材料分析;②根据考卷中提供考核的关键词,编写500字左右的故事。

  7.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②年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身高:女生161-173cm,男生173-183cm。

  ④视力: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

  (2)考试内容

  ①形象气质;②风度举止及动作反应;③普通话及才艺展示。

  (3)体检

  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按民航专业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预科)

  音乐表演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舞蹈类:舞蹈学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

  美术设计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三)高职(专科)

  1.音乐表演:参加我校或其他学校音乐类的专业考试。

  2.舞蹈表演:参加贵州省舞蹈类的专业统考。

  3.空中乘务: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考试。

  (四)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考生须参加贵州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招生计划

  本科(二本):

  音乐学64人,音乐表演28人,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30人,舞蹈学46人,美术学47人,艺术设计59人,动画26人、广播电视编导72人,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00人,合计572人。

  本科(三本):

  美术学30人,美术学(书法方向)12人,艺术设计60人,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开发)15人,动画15人,音乐学25人,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10人,合计167人。

  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待定。

  高职(专科):

  音乐表演25人,舞蹈表演25人,空中乘务60人,合计110人。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按贵州省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校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①《贵州省2011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③本人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④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考试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区 咨询电话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贵州民族学院 1月11、12日 1月13-14日 贵阳、黔南、黔东南 0851-3610175音乐学院
1月15-16日 遵义、安顺、六盘水
1月17-18日 毕节、黔西南、铜仁
音乐表演(空乘方向) 1月8、9日 1月10-11日 不分地区 0851-3610303旅游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0851-3610975传媒学院
全省舞蹈类统考 贵州大学 1月14、15日 1月16-17日 全省统考 0851-5103498贵大
0851-6702115师大
0851-3610175民院
全省美术类统考 贵州师范大学 1月18、19日 1月21日 全省统考 0851-6702492师大
0851-5103498贵大
0851-3611407民院
0851-3611407民院

  七、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发放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nc.edu.cn)上公布,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凡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预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学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十二、其他

  1.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龙尧欧阳章领

  网址:http://zjc.gznc.edu.cn

  E-Mail:xzxsc@mail.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美术学院:0851-3611407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36102763610303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08581-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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