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选拔单位及联系方式(附:报名条件)

空军招飞选拔单位及联系方式(附:报名条件)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10日  点击热度: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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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空军招飞工作局 010—88450124
沈阳选拔中心 (东北地区)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024—24047202
北京选拔中心 (华北地区)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内蒙古 010—66911710
兰州选拔中心 (西北地区) 甘肃 \ 陕西 \ 新疆 \ 青海宁夏 0931—4865353
济南选拔中心 (山东河南) 山东 \ 河南 0531—82757242
南京选拔中心 (华东地区)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江西\福建 025—80875437
广州选拔中心 (华南地区)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海南 020—38809202
成都选拔中心 (西南地区)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贵州 028—85399171

  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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