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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1-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1110(省内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介绍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学院(部)26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55个,本科专业70个,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医8个学科门类。现有各类学生近3万人,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拥有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各1个。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我校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现有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下设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展示设计四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他们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院、东南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江南大学等著名高校,长期从事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平面设计及理论等方面教学和研究工作。学院在建筑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招收商业环境设计、居住环境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和产品设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常年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指导教学工作,聘请外籍教师任教或举办讲座,现与德国慕尼黑应用科技大学、德国莱比锡应用科技大学、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荷兰阿方斯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互派师生交流学习。

  1、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造型艺术、设计美学、人机工程、产品价值工程、设计心理学等方面知识和技能,致力于轻工业产品开发设计的应用型高级设计艺术人才。通过系统的学习工业设计工程基础、表现技法、设计理论及方法知识、使学生拥有较强的表现技能、动手能力及美的鉴赏和创造能力,具有一定的新品研究和开发能力。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制图、造型基础、工业设计史、产品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设计工程基础、效果图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价值工程、设计心理学、模型制作、产品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和艺术设计及相关的教育、研究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2、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一年级以宽口径的系统教学使学生掌握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和基础理论知识,二年级开始分各专业方向培养学生,高年级以具体的专业理论和设计技能教学使学生获得艺术设计具体专业方向从业的核心综合能力,成为在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展示设计等方面的高等复合型设计艺术人才。培养学生拥有较强的艺术设计理论、鉴赏与创造能力。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制图、形态构成、表现画、人体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空间设计基础、建筑环境设计、城市景观设计、装饰材料、装饰概预算、装饰构造、家具设计、展示设计、文字图形设计、版面设计、影视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装潢设计、VI设计、多媒体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设计研究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

  艺术设计专业一年级不分专业方向,学生在二年级可根据学习情况、未来就业意愿及学院的整体安排,在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展示设计等方向进行选择。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①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具有现代设计思维能力,获得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相关知识基础训练,能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应的工程设计,并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装饰基础、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人体工程学、雕塑、建筑设计初步、制图、表现画、装饰材料、装饰构造、家具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等。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②景观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景观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从事景观教育、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场地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设计、公共设施等艺术设计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装饰基础、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人体工程学、环境雕塑、景观设计初步、制图、表现画、种植设计、景观植物、景观生态学、景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等。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③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装潢艺术设计方向的学生。通过对影视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平面设计、展示设计等学科的专业训练,使学生拥有较强的表现技能、动手能力及美的鉴赏与创造能力,具备一定的广告策划、平面设计、装潢装饰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广告摄影等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字体设计、标志与CIS设计、广告学概论、影视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印刷工艺、商业摄影、计算机辅助设计、消费心理学、版式设计、招贴设计、图形设计、POP广告设计、广告法、美学、展示设计、多媒体设计、装饰基础、构成设计、广告设计、广告创意、网板设计等。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④展示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通过室内外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及相关知识的基本训练、使学生掌握展示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毕业后具备从事会展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博物馆展示设计、户外景点展示设计、庆典展示设计及广告策划的能力,能在展示设计、室内装饰与工程的设计、以及设计管理和研究等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形态构成、建筑初步、表现画、人体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制图、装饰构造、装饰材料、装饰预算、室内外展示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设计、家具设计等。

  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三、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序号 专业 计划数
江苏 安徽 山东 浙江
1 艺术设计 36 12 5 5
2 工业设计 40 8 5 5

  注:具体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201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6800元/年。

  五、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

  ①报考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报名条件。

  ②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要求(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2、报名材料: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序号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安徽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11.2.9-2.10 2010.2.11
2 江苏 江苏省统考
3 山东 山东省统考
4 浙江 浙江省统考

  4、专业校考

  ①素描:总分150分

  ②色彩:总分150分

  5、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省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2、校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3、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报考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4、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5、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3239859、83587711、58139090(招生办公室)

  025-83239765、83239773、83239617(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

  邮编:210009

  邮箱:zhaosheng@njut.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招生办公室)

  http://art.njut.edu.cn(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八、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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