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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3-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西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共建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艺术学院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艺术学院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音乐学科、美术学科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舞蹈学科、艺术设计学科是校级重点学科。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设有绘画、美术学、美术教育(教师教育)、唐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雕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藏戏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10个本科专业(方向)。

  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两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一个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声乐、作曲、美术)。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管理严谨,办学效益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创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 层次 性质 招生计划(人) 备 注
计划 其中西藏 其他省区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4 待定 本科 非师范 15 12 3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名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4 待定 本科 非师范 15 13 2
音乐学 4 待定 本科 非师范 10 8 2 只招文科考生
音乐学 4 免学费 本科 师范 20 15 5 只招文科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4 待定 本科 非师范 5 4 1 只招文科考生,民乐、西洋乐器考生均可报考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4 待定 本科 非师范 5 4 1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加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同时达到以下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专业:

  1.艺术设计

  符合西藏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色觉无异常(无色盲)。

  2、音乐学

  ⑴五官端正;

  ⑵具有良好的乐感;

  ⑶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3.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⑴五官端正;

  ⑵具备一定的器乐演奏基础。

  4.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⑴形象气质佳;

  ⑵具备歌唱的声音条件;

  ⑶具有良好的乐感;

  ⑷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专业考试报名

  1、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西藏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我校音乐类、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2.考生于2010年12月25日—26日凭本人身份证、《201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到西藏大学(新校区艺术学院)领取准考证、办理交费等手续。根据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80元/人·专业。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另缴复试费40元/人。

  3.考生可同时兼报我校多个专业,参加不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分别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美术类统考:2010年12月27日

  “校考”(音乐类、表演类):2010年12月28日至31日

  2、考试地点:西藏大学新校区艺术学院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艺术设计:(见《关于做好201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加试工作的通知》)。

  2.音乐学(非师范):

  初试:五官测试,节奏模打;

  复试:音高模唱,歌曲演唱(要求演唱一首歌曲),舞蹈表演(要求跳一曲舞),音乐基础知识(笔试)。

  3.音乐学(师范类):

  初试:五官测试,身高测试,节奏模打;

  复试:音高模唱,歌曲演唱(要求演唱一首歌曲),舞蹈表演(要求跳一曲舞),音乐基础知识(笔试)。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初试:形象气质测试,身高测试,声带测试,声乐演唱(要求演唱一首歌曲);

  复试:声乐演唱(要求演唱两首歌曲),音高模唱、节奏模打、音乐基础知识(笔试)。

  4.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初试:五官测试,手指测试,器乐演奏(要求演奏一首乐曲);

  复试:器乐演奏(要求演奏两首乐曲),视唱,音乐基础知识(笔试)。

  七、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取得《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6331646(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314368、631436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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