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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4-0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工作;

  4.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3个A和3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25日24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6-17日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测试内容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小学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书面表达;(5)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艺术素养;(5)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情景测试;(5)特长展示。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3.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zn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0571-2886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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