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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04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本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公办艺术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各界培养德艺双馨的实用型艺术人才和计算机应用、旅游管理人才。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单位:人

专业 学制 河北 山西 河南 安徽 山东 青海 内蒙 合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 三年             50 50
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 三年 5 5         65 75
艺术设计(670101) 三年             62 62
电脑艺术设计(670104) 三年             45 45
装潢艺术设计(670106) 三年 5   5 10 5   40 65
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2) 三年 5 5 5 5     53 73
音乐表演(670202) 三年 15 5 15 10 5 5 55 110
舞蹈表演(670203) 三年             5 5
主持与播音(670307) 三年   10 10       45 65
旅游管理(640101) 三年             50 50
合计 —— 30 25 35 25 10 5 470 600

  三、报考条件及学费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报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学 费:我院的所有收费均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分专业确定: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每年45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每年6500元。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每年6800元。

  四、 录取规则

  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蒙授文科考生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后,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外语不限,受师资等条件的限制,入校后开设英语。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生源所在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达到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我院录取加试我院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也录取各省艺术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奖学与助学

  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资助面为0.3‰,每人每学年标准为80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3%,每人每学年5000.00元;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学年2000.00元,分一、二、三等级,金额在每人每学年1000.00——3000.00元范围内。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六、毕业及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学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注册、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学院国际代码:13741。

  网址:www.keqysxy.com.cn。 联系电话:0475-8621023。 传真:0475-86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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