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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师范学院音乐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12-2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已有39年本科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国家“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黄石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学校座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规划占地2002亩。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系)和1个独立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8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科)专业,各类在校生两万余人。建有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912人,教授132人,副教授30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90人,硕士学位的436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湖北名师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省政府津贴、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的近30人。图书馆藏书169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其中湖师大剧院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主场馆,其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被誉为“水上莲花”。

  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指导学生就业,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方向)和舞蹈学两个专业。学院现有教师近70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博士2人,硕士30余人,设有音乐理论教研室、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器乐教研室和舞蹈教研室五个教研室。近年来,学院教师屡次在国内外各项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良好的学风带动下,学生也多次应邀参加各种大型比赛及演出,并多次获奖。在不久前结束的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学院共获得一等奖七项,二等奖四项,其中群舞《呼唤绿荫》已入选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决赛,并受邀参加全国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的闭幕演出。

  学院具有现代化的办学条件。建有万余平方米的教学大楼,楼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有标准琴房200余间,钢琴200余台,专用多媒体教室8间、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4间,还配有MIDI教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琴房监控室、室内乐排练厅等。面积13000平方米、能容纳千余人的湖师大剧院,曾作为全国第八届艺术节湖北分会场的主要演出剧场,现已成为音乐学院重要的实践教学实训基地。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教育科学学院简介

  教育科学学院现设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四个本科专业,一个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前教育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教职工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教师中博士(含在读)6人、硕士24人。近年来,学院教师共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课题7项,正在主持50余项,并在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学术专著6部。

  为培养具有综合性素质的人才,学院在近年的实践教学中,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并投入近70万元,成立了基础心理实验室和综合心理实验室,实验课开出率保持在98%以上。学院还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教师结合科研项目吸收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共建立了22个实习基地,其中学前教育实习基地7个。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招生专业(方向)介绍

  音乐学

  音乐教育(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音乐教育理念,掌握音乐学基础知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技能,能够在各种教育机构进行音乐教育和研究、开展音乐活动的新型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声、曲式、复调、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声乐、钢琴、器乐、形体训练等。

  声乐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声乐、意大利语语音、德语语音、戏剧表演、形体训练、钢琴基础等。

  钢琴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钢琴、钢琴艺术史、钢琴即兴伴奏、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等。

  器乐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形体训练、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笙、阮、三弦、扬琴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专业文艺院团、广播影视公司、音像出版社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教学和音乐研究以及音乐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MIDI制作、复调、和声学、对位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学、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音乐赏析等。

  舞蹈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舞蹈教育理念,掌握舞蹈学科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高级专门人才,能胜任高、中等学校或普通专业学校的舞蹈教学、社会文艺团体的舞蹈表演、艺术研究及管理部门舞蹈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舞蹈创编、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舞蹈鉴赏与作品分析、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等。

  就业去向: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专业学校的舞蹈教学、社会文艺团体的舞蹈表演、艺术研究及管理部门舞蹈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具备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及多种艺术特长,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早教机构、其他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等)从事教育、研究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钢琴基础、舞蹈基础、美术基础、幼儿歌曲创编、幼儿舞蹈创编;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史、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教育管理学、儿童发展、幼儿英语教学。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计划 考试科目及比例
音乐学(音乐教育) 115 主项50%、副项30%、视唱练耳20%
音乐学(声乐表演) 30 声乐80%、视唱练耳20%、
音乐学(钢琴表演) 10 钢琴80%、视唱练耳20%、
音乐学(器乐表演) 40 器乐80%、视唱练耳20%、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
舞蹈学 80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90%、视唱练耳10%、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80 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成绩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主副项中必须有一项为声乐。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与名额: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中阮、扬琴、三弦、唢呐。

  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

  5、音乐学(作曲)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9-10日 1月11-12日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1月30-31日 2月1-2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2日 2月3日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 1月2-3日 2月4日
山西 山西艺术职院 2月3-4日 2月5-6日
江西 南昌大学 2月5-6日 2月7-8日
山东 济南市招办 2月6-7日 2月8-9日
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 2月25-27日 2月26-28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6-7日 2月8-9日

  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2、报考费用: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两周后对外公布成绩,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查询。成绩公布两周后,进行专业划线,并向成绩过线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4、合格线划定:按照招生计划与合格人数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各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名情况及考生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

  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米以上,女生在1.5米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为7500元/年。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箱:hbnuzsgz@126.com

  网址:www.zsxx.h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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