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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12-03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西交招[2011]3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面向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理念,实施“多元化人才选拔与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精神,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省级重点(示范)中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并且学习成绩优异者;

  3、高中阶段在某些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或成绩突出,并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二、选拔人数

  理工类:650名;文史类:40名。

  三、申请程序

  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12月1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8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高校,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教务部门加盖的公章);

  ③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我校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对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上签发准考证。

  ①初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du.cn/和AAA测试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上正式公布,同时在签发准考证时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考试将在一天内完成;

  ②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初试。

  ③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阅读与写作(含中文和英文)、自然科学(含物理和化学,仅限理科考生)、人文与社会(含历史、政治和地理,仅限文科考生)。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我校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复试时间:2012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du.cn/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多学科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自然、人文、社会、心理、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等级 条件 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低线

  A等 综合评价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5%者 高考成绩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 1.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或保证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

  2.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后,享受“育英奖学金”。

  B等 其余75%获得资格的考生 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1:1提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 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

  C等 参加我校复试但未获得资格者 我校保证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10分排队分专业。

  特别提示:①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具体优惠等级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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