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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12-1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面积3132.19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1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3302人,本科生24185人;教职工4240人,其中院士4人、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1722人。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2、创新发明类: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特长类: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4、英语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5、学习优秀类:各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规范化学校)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

  二、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至第4条之一的考生以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第5条的考生以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中学应根据我校分配名额如实择优推荐,完成资格审核、校内公示等工作,分科类将考生材料排序并完整填写《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推荐人选汇总表》(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直接下载),在规定日期前统一将考生材料及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中学公章)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为封面装订,在规定日期前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与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一致);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由本人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撰写。

  所有材料务必请使用邮政EMS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以避免遗失。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我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意见,请注意查询并按要求办理。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规定日期前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报到

  通过初审且已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

  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物理,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2、3、4条之一的报考者,以笔试成绩加10分作为基础测试成绩;符合报名条件中第5条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即为基础测试成绩。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根据考生基础测试成绩高低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4、面试

  在入选考生中,按照基础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出不低于50%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5、测试等级确定

  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基础测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认定一定比例的优秀等级;其余入选考生,则认定为合格等级。

  6、入选名单公示

  苏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7、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具体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凡获得苏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考生所在省份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1、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将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将在高考成绩总分上加20分(江苏省考生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24点。请将所有申请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初审公告:2012年1月17日前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笔试确认:通过初审者须在2012年2月1日17点前网上确认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已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报到,2月11日笔试。

  5、笔试成绩公告:2012年2月1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及面试事宜。

  6、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下午报到,2月26日面试。

  7、入选公告:2012年3月上旬前公布最终成绩、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七、开设理科强化班、文科强化班

  我校针对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将继续组建理科强化班和文科强化班。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择参加强化班的学习。学校将依托全校学科齐全的优势,集中教学师资,以强化基础、分流培养为特色,实行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和导师制。前两年主要强化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课程,同时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意向及兴趣爱好选修其他课程。两年后根据学习成绩、本人兴趣及分班计划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学校对强化班的学生在学习条件、导师指导、出国深造、推免攻读研究生、奖学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将根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我校纪检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12室)

  邮编:215021

  十、其它

  1、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相关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附:苏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流程说明: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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