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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2-11-30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作者:未知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199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拟认定艺术特长生计划:一级50名左右、二级若干名。

  其中一级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小提琴 7 长笛 2 萨克斯 2 大号 1 男高音 1
中提琴 2 短笛 1 小号 2 打击乐 2 男中音 1
大提琴 2 单簧管 3 中音号 1 钢琴(键盘) 2 话剧 2
倍大提琴 1 双簧管 2 圆号 2 女高音 2 舞蹈 3
民乐 3 大管 1 长号 2 女中音 2    

  注:今年民乐不招收古筝,主要招收扬琴和琵琶,其它民乐乐器测试成绩突出者酌情招生。各项目最终公示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的艺术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确定。

  三、选拔程序

  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文化课测试、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签订协议、上网公示。

  1、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申请类别”中选择“艺术特长生”,按系统指引填妥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2012年12月16日报名截止。

  将报名表格及所获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由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用订书机于左上角装订,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2年12月18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

  2、初审、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指引,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3、艺术专项测试

  测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光彪楼,详见准考证。

  初试时间及安排:

2012 年 12 月 30 日(周日) 上午 8:30 声乐女生、钢琴女生、琵琶、话剧、小提琴、长笛、短笛、单簧管
上午 10:00 扬琴、双簧管、大管、萨克斯
下午 13:00 声乐男生、钢琴男生、舞蹈、小号、圆号、中音号、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其他民乐器
下午 14:30 长号、大号、打击乐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音乐考级证书或中学阶段两年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初试,考场备有钢琴、定音鼓、木琴、爵士鼓、小军鼓,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013年1月4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进入复试,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复试费100元)。也可电话查询上海交通大学艺术团021-62932046。

  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3 年 1 月 13 日 (周日) 上午 8:30 声乐、钢琴等键盘乐器、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民乐
下午 13:00 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话剧、舞蹈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复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复试。

  艺术专项初试、复试内容:

项目 初试 复试
小提琴、中提琴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音阶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乐曲 ( 或奏鸣曲一乐章 ) 、视奏各一首。
大提琴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乐曲 ( 或奏鸣曲一乐章 ) 、视奏各一首
倍大提琴 拇指把位以上音阶琶音一组、专业考级八级以上或与之程度相当的练习曲一首 乐曲一首(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古典奏鸣曲中慢、快两个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管乐 ( 木管、铜管 )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 ( 连音、吐音 ) ,练习曲一首 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乐章 ( 限 5 分钟内 ) ,视奏乐谱一首。
打击乐 小军鼓中级程度以上的练习曲 一首 定音鼓、爵士鼓、键盘等打击乐器中自选一至二项
民乐 含有技术性的乐曲或音阶练习曲一首、拉奏与吹奏乐器请准备五声、七声音阶一条(调性不限) 乐曲一首(不能重复初试乐曲)、视奏乐队分谱一条
声乐 1 .演唱歌曲一首,可带伴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如要放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 2 .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1 .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需清唱,另一首可带伴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如要放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
2 .二声部模唱,考生模唱低声部。
舞蹈 舞蹈作品一个 ( 限 5 分钟内 )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话剧表演 话剧小品及朗诵作品各一个 ( 限 6 分钟内 )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钢琴等键盘 1 .清唱歌曲一首。
2 .视奏一首。
3 .练习曲一首(钢琴十级水平)。
1 .演奏乐曲一首。 2 .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所有钢琴等键盘考生,进校后均参加合唱团)

  4、文化课考试

  全体复试考生还需参加文化课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和交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认定及公示

  我校对文化课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按照分项目艺术专项测试总分排序,由学校艺特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讨论,决定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若某艺术专项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该项目本年度招生计划。我校将于2013年3月发出复试结果通知。

  认定的一级艺术特长生,在签订《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后,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二级艺术特长生认定的人数依测试情况另定。

  四、优惠政策

  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高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将根据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一级艺术特长生:

  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加10分排序选择专业;

  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在线下20分以内(高于一本线),我校保证予以录取(须服从专业调剂)。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当地一本线上择优录取(须服从专业调剂)。

  二级艺术特长生: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加5分排序录取专业。

  五、特别提醒

  1、报名截止日2012年12月16日,材料接收截止日2012年12月18日(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

  2、申请者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3、近年来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很多,报考过程需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外省市考生更要考虑路途辛苦,因此我们友情提醒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选择报考。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校学生艺术团电话:021-62932046。

  校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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