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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5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5-03-26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  作者:未知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时间

  2015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地点

  以联招办公布的《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答题方式

  2015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四、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上150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7.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招收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招生计划及简章另行公布,详见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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