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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5-05-23文章来源:北京物资学院作者:未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WuziUniversity(缩写:BWU)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物资学院”。

  第四条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有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生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本科生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等需要,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预留不超过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需使用预留计划时,招生办公室报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考生在同等分数下,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其它专业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政策性加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4.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北京市“双培计划”相关专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

  5.其它规则

  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4.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每生每学年学费70000元,供应链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每生每学年学费65000元。普通类专业学费按授予学位类别缴纳,其中: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

  住宿费标准:住宿实行申请制。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90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五档,住宿标准按照入学后统一分配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四级认定工作体系认定,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通过个人申请、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和学校评审各环节,确定获奖学生。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http://www.bwu.edu.cn

  招生专网:http://zs.bw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w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bwu_zs

  第十七条本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仅适用于2025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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