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 “一校一案” 编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教高〔2025〕5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区域行业需求和办学实际对专业结构布局进行调整,我处组织相关学院开展 2025 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申报设置新专业的有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资源化学” 专业;申报调整修业年限的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城乡规划” 专业(修业年限由五年调整为四年)。本年度停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网络工程等 3 个专业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教育厅 “撤一申一” 的要求,申请撤销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已停招 5 年,且无在校生)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 8 个已停招 5 年的二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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