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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为何让公众印象不佳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8-03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未知

  在京工作三年,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员工侯女士从未停止过为户口奔波的步伐。她的户口办不下来,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所毕业的学校是一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文凭由英国排名第12位的诺丁汉大学颁发,书却是在浙江宁波念的。平时风光出入京城高端写字楼的她,尽管工作体面、收入颇丰,却不得不在北京市户籍管理处民警面前低下了头。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固有的“坏印象”,一些与侯女士一样毕业于教育部认可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习成绩优异、个人能力突出的学生步入社会后不得不面对怀疑的目光甚至不公正的待遇,这其中的原因,学生知道,老师知道,业内人士也知道,但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情。

  拿着相关文件去办落户,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学校不行,没资格”

  侯女士本科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后在宁波诺丁汉大学攻读国际管理专业硕士,并在学期末赴英国学习一个月,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后到北京就职。

  根据公安部1994年下发的《公安部关于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通知》内容,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仅在英国学习过一个月的侯女士是否属于留学生?这个问题颇具争议。为此,学校特地与相关部门沟通,由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宁波诺丁汉大学部分硕士学生落户问题的函》(教外司综[2007]818号)和《关于解决宁波诺丁汉大学硕士研究生落户问题的有关意见》(公治[2007]221号)两份文件。

  文件规定,该学校硕士毕业生持约定的证明文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外国大学硕士学位以上证书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拿着教育部和公安部下发的两份文件,侯女士信心满满地去办落户。得到的回复却是冷冷的一句话,“这个学校不行,没资格”。

  为什么不给办户口?侯女士托人多方打听,原因有二,“其一,公安局觉得我们都是花钱上大学的纨绔子弟,没资格享受留学生待遇;其二,户籍管理处没有接到过上级单位的通知。”

  毕业至今,虽说听不少同学讲过在社会上“不受待见、被看扁”的例子,但侯女士本人还是第一次感受这种所谓的“偏见”,“听着确实不舒服,我们也是辛辛苦苦读书才拿到文凭的,又不是什么野鸡大学。”

  企业认为中外合作办学“不靠谱”,是偏见,还是事实?

  说起中外合作办学,江苏无锡一家外资风投公司老总徐先生的第一反应便是“野鸡大学”,“绝对是野鸡大学!你见过哈佛、耶鲁搞过这种东西没?”

  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来不迷信国外文凭,公司也从不光看文凭招人,“别说是合作办学,就是正宗的留学生,我也要看看是哪个国家哪个学校的,澳大利亚、加拿大的肯定不招,美国的会考虑。”

  如果说徐先生的观点略带偏激的话,那么接下来几家企业负责人的看法则相对理性。

  “我不歧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的学生,但我也不认为他们比别人强到哪里去。”这是一家外资医疗机械企业老总李磊的话,他的公司曾招过一些“海归”,“我有一个原则,不管什么学校毕业的,必须是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在此前提下,我再看能力、经验等。”

  国内一专门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央企人事负责人庄先生对此似乎更有发言权,他本人在职期间就参加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尽管如此,他却从来不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的学生,“我自己念过中外合作的项目,自己心里有数。”

  庄先生觉得,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但目前来看,还是有些“不靠谱”,“我们那个学校外方老师就来上一两个礼拜课就再也不来了,管理比较混乱,收费贵点也就算了,教学质量总得保证啊。”

  “不靠谱。”谈到中外合作办学,某国际知名日用品公司的公关经理王先生也有类似的感受。与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宣传册上标榜的“毕业生获国际知名外企认可”的情况相反,王先生所在企业从来没有聘用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毕业生,“我们一般都招北大、清华、复旦、人大等“985”高校的学生,偶尔也招一些牛津、剑桥的留学生来做研发。”

  乱象丛生的背后:不获批准照样办学

  近年来,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骗钱”、“陷阱”、“买文凭”等字眼往往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一同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一些只图赚钱的学校坏了中外合作办学这一锅粥。”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付磊从1998年开始接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会计学院还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同合作开办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进修课程,12年下来,该项目总共只招收了130名学员,每人两年学费约13万元。

  他对自己所从事的中外合作办学事业问心无愧,同时,他也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看法表示理解,“市面上确实很乱,有的中方学校很不负责任,光知道收钱,要么什么都听老外的,要么干脆没有外方教师来上课,全由中方老师上课,完全把教育当做赚钱工具。”

  关于外教上课时间的问题,曾在2006年《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实际操作中,一些机构一切向钱看,根本不把规定当回事,没资质也照样办学,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付磊叹了口气,扔下一句话,“有法不依的人不是一个两个。”

  中外合作办学不能盲目跟风

  “两所与国内大学截然不同的高校”,这是记者最近接连走访了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宁波诺丁汉大学后最直观的感受。

  位于江苏苏州的西交利物浦大学和位于浙江宁波的宁波诺丁汉大学是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校园,进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3所中外合作大学的两所。前者是由西安交通大学与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办学,后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集团合作创立。

  作为独立的、不同于项目合作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先行者,单从这两所学校目前的“产品”质量,即学生品质和能力来看,无疑是成功的。

  以学生的升学和就业为例,宁波诺丁汉大学已经有了三届毕业生,2008年和2009年前两届毕业生实现了100%升学与就业,2010年毕业生中绝大多数准备到英国和其他国家继续求学。再看西交利物浦大学,到今年正好完成了第一个批次的本科生教育,这些学生97%将继续读研或者攻读博士学位。

  虽然两所学校的办学模式、学科设置、教学方式有所不同,但他们很像一个共同体:成功的中外合作大学。他们向全球招聘的优秀师资、没有行政色彩的管理方式、启发式的全英文教学模式、严格的质量控制,每一项都能够总结出大量的经验,以对比和校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据了解,江苏、浙江、上海,已经有几个中外合作办大学的项目在洽谈,合作方不乏纽约大学、杜克大学等名校。

  珠三角毗邻港澳,目前有一所教育部批准的香港与内地首个合作的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联合国际学院(简称UIC)。但珠三角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状况,在今年新颁布的《珠三角规划纲要》中明文表述“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目前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都有意在珠三角合作或者独立办学。

  不可否认,这些国际合作趋势都是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针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是今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但是,无论是哪个层次的办学,涉及到教育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西交利物浦大学校长席酉民教授提及,一旦遇到合作办学的取经者,他都会抛出几个问题:为什么要办?用什么样的形式办?有没有一个好的团队能够担此重任,而且持续坚持?

  确实,国际合作并不是简单的西化,任何一种教育模式和体制都有其好传统好特色,当然也会有其弱点和弊端。洋为中用,补充高等教育资源不足,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的还应该是吸收别国教育经验,提高我们的办学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人才。如果不是这样的初衷,只是想以大学之名树立一块地方的金字招牌,或者干脆是想添点政绩,盲目跟风,那还是再需要静下心来仔细考量一番:有没有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建设和投入?有没有决心和条件吸引一批贤才教书育人?

  此外,从目前两所中外合作大学和一所香港与内地合作大学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办学经费是一个绕不开的坎。

  以办“世界认可的中国大学和中国土地上的国际大学”为目标的西交利物浦大学之所以能够专心办学,是苏州市政府的投资作后盾。这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畔的高校,全部基础建设及后续建设均由苏州市政府承担。独墅湖是高教园区,这里所有的高校都没有围墙,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公寓都是政府建设,大家共用。

  建筑风格、校园布局、教育体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高度相似的宁波诺丁汉大学前期由浙江万里集团投入,但是目前学校几乎完全靠收取的学费维持运转。当然,学校还是很有信心争取来更多的经费支持。

  UIC是香港高校到内地办学的一个里程碑,但各方面的资料显示,办学经费的困扰始终伴其成长。

  另外,放眼世界上的一流大学,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没有一所是靠学费维持运转。基金会、校长捐赠、政府支持这几项在办学经费来源中还是占了主导。而获得这些资金的基础是一流大学几十年、几百年形成的品质。

  以此来看,若想逐利还是远离中外合作办学。没有长期的投入和一批人的不懈坚持,终将形不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否则只能半途而废浪费资源,或者干脆沦落为国外合作名校的高额学费交费处和学生输送基地,一如目前许许多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让人不齿。

  在中外合作办学即将风起云涌之时,看一下前车之鉴总是不会有错。

  比锅还大的“老鼠屎”你能拿它怎么办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是大多数具备教育部认证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负责人的感受。

  但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荣江向记者描述的却是一颗比锅还大的“老鼠屎”——“如果获得教育部承认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五六家的话,那么那些没得到批准,但实际在做的机构就有上百家”。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出现一些由国家正规高校牵头开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当时国家有关部委想着与其让资源外流去国外上大学,倒不如通过合作把资源留在国内,还能学习外国的教学经验。”

  刘荣江在中外合作办学行业摸爬滚打了许多年,他记得曾有一段时间,中外合作办学资质很容易获得,“一方面面对这个新兴事物,相关部委也没心理准备,不熟悉;另一方面,又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发展方向,所以批得比较多。”

  此后,越来越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出了问题,有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有的中途退学,有的向媒体投诉被骗了,“这东西一多起来就管不住了,于是开始收口,不再批项目。”

  有关部委不批项目,并不代表就没有人做。数年间,形式多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摆在了公众的面前,1+3、2+2、3+1,还有的索性4年都在国内念,这时,几乎所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属计划外独立招生,“教学质量、培养目标全靠自律,谁也管不着。”

  那时的中外合作办学,就像蘑菇,有的鲜美,有的有毒,公众必须自行取舍。

  直到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才算真正感到了一丝“约束”。

  然而这种约束,只有在那些真正想做名气、想培养人才的机构眼中才叫“约束”;而在那些只顾挣钱、唯利是图,不挣个盆满钵满不罢休的人眼里,那根本算不得什么。

  “我们国家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条例,前不久还主动向社会公布了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单,大方向没有错,越来越完善了,可是对于那些乱来的机构没有什么惩罚措施,他办了也就办了,你能拿他怎么办?”

  尽管现状混乱,但刘荣江仍然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是提升整体国民素质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国高校的教育资源毕竟有限,很多人考不上大学,与其让他进入社会,浑浑噩噩地过下去,有条件的话倒不如让他读几年书,至少开阔一下视野。”

  他教给公众一个判断中外合作办学“靠谱”与否的最简单方法——看入学条件,“肯定要看你高考成绩和英语水平的,什么条件都没有,交钱就进的一般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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