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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和层次: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81号)批准成立,由西南财经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学校地址: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北三环龙潭总部工业园内;本科大四学生在成都校区实习和学习,专科学生三年均在成都校区就读。

  三、录取规则:

  1、凡被我院录取考生,进校后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均无人数限制,不另收费(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互换)。

  2、我院本专科录取原则上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3、我院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定的加分政策。

  4、报考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以上。

  5、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教育厅、省招办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较好的省。

  6、收费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本科1.5万元/年.生,专科1.3万元/年.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万元/年.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1.6万元/年.生。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7、奖助办法:参看学院网站奖/助学金一览表。

  8、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文考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

  9、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26号令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审核,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我院新生进校后均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招生咨询电话:028-87353575,87352445,88181001,88182223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招生办(西南财大南二门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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