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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高校在广西招生 港两所大学纳入统招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5-27  文章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未知

  5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09年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继续在内地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广西也是其中之一。今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本科自费生的高校共有12所;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高校共有5所,招收研究生的学校有3所。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并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香港两所大学纳入统招

  据悉,今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生的高校有12所。其中,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以下简称香港10所单招院校)的考生还须直接向学校报名。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按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方式报考,统一填报志愿。

  3所澳门高校在广西招收研究生

  今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高校共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考生可直接登录澳门5所招生院校网站报名。

  今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报考3所高校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入学前户籍在教育部同意港、澳高校招生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籍在广西的本科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若报考其他专业,必须参加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考生赴港澳就读内地户籍不注销

  凡被香港、澳门的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读书的新生还须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在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香港、澳门高等学校的报名截止日期不尽相同,具体情况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及以上学校的网站进行查询,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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