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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继续“3+3”模式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4-05-16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丹丹

  新华网讯(记者:吴丹丹)15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今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海南继续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

  据了解,今年,海南在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共设立19个考区。每个考区可根据考生数量设置若干个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不超过30人。全省所有考生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

  分梯度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投档录取模式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本科第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报考军队、公安、司法院校需面试

  填报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等学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结束以后,各面试单位须在7月6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结果。

  公安、司法类院校的面试点设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军队院校的面试体检工作时间为2014年7月2日至4日。

  按报考科类填报志愿

  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有资格报考预科班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预科志愿,但预科志愿必须填报在预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或理工类院校志愿表中填报。省考试局在投档时先对文史或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考生在文史或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如果检索后被投档,其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艺术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如果填报了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需注意的是,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学校投档比例在1:1到1:1.2之间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给学校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外本科学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投档,学校申请按1:1比例投档的,按学校的申请比例投档。本省本科学校和省内、外高职专科学校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投档。

  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高考综合标准分、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分值之和。体育类的投档安排在理工类投档之前进行。

  对于艺术类非“单考”考生,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本科分数线为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退档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补充投档。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均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仍缺档的学校不再进行第二轮投档。

  填报志愿时间节点请牢记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6月28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第一批学校同时进行。

  本科第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7日8:00至8日17:30。

  本科第二批:7月20日8:00至21日17:30。

  本科第三批:7月30日8:00至17:30。

  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8月8日8:00至10日17:30。

标签:海南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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