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将“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合肥职业技术大学”“以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阜阳职业技术大学”报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1月19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ahsjytfgc@163.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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