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函〔2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有关课程平台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有关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申报推荐,并经专家评议与公示,认定5994门课程为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线上课程100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500门,线下课程184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204门,社会实践课程449门。现予以公布。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化课程思政内涵建设,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融合。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重要部署,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从“知识本位”向“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转变,全面提升高校课堂教学质量与育人实效。要注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优秀案例的推广,更好发挥一流本科课程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推动更多优质课程上线开放共享,与有关课程平台单位共同做好教学服务,推动课程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有力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中支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共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有关高校也应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和措施。
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自公布之日起5年内,未能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点击查看)
教 育 部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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