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普〔2026〕6号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4号)要求,为统筹做好我省专项计划(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一)高校专项计划
1.本人符合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1、2两项,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户籍认定以统计部门2025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为准,城乡分类代码210、220认定为农村。
(二)地方专项计划
1.本人符合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1、2两项,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二、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一)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详见附件1。
(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详见附件2。
三、招生院校
(一)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地方专项计划
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仅面向物理、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计划。
四、资格申报流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由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报考资格由生源地所在省(区、市)组织审核。
(一)网上资格申报
考生须于2026年4月23日至26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考生报名系统-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申报(或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如实填写学籍、户籍等信息,完成资格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符合两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分别申报。
(二)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4月24日至27日,持以下材料到高考报名确认点完成现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考生登记表。从专项计划资格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的《2026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或《2026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详见附件3、4,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申报两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分别提交两份表格。
2.资格审核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流程
(一)报名确认点初审
报名确认点通过专项计划申报系统审核考生学籍与户籍信息,并将整理完备的纸质材料提交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专项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地方专项计划于5月8日前完成。
(二)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会同户籍管理部门、学籍管理部门,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专项计划申报系统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下载、打印PDF格式的《2026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2026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详见附件5、6,以下简称“花名册”)并逐页盖章,合并考生登记表、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专项计划于5月8日前完成,地方专项计划于5月15日前完成。
(三)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
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汇总、审核,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专项计划申报系统进行复核。审核完成后,下载、打印PDF格式的《花名册》并逐页盖章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高校专项计划于5月15日前完成,地方专项计划于5月22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落地见效,切实让农村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受益。
(二)强化宣传服务。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山区、农村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政策解读,切实提升宣传实效,让考生充分知晓招生政策。有关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强化资格审核,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要健全教育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选派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规范信息公开。各地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及考生所在班级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户籍等进行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公示还须增加公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投诉事项。
(五)严查违规行为。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2026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点击查看)
1.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3.2026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4.2026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5.2026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6.2026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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